一、项目概况
新店片棚户区改造H3地块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涧田村,东至涧田湖公园,西至后山垃圾转运站西侧村道,北至西园路,南侧为涧田湖泄洪渠,本地块面积约为15221m2。经调查,本地块现状为城市、农村道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地块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本地块1988年之前均为农用地,1988年~1998年间,以农用地为主,局部改造为村舍与农用品仓库,1998年至今,福州德立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吉兴洗涤服务部、福州升达宏塑胶有限公司与福州市晋安区后山垃圾转运站均在该地块经营生产,其中,福州德立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吉兴洗涤服务部、福州升达宏塑胶有限公司均于2015年12月前征迁停产,福州市晋安区后山垃圾转运站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根据访谈业主可知,本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地下水采样点位,采集的样品送至具有CMA资质认证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根据规划文件,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进行评价,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进行评价。
三、调查结果
根据本次对新店片棚户区改造H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内污染识别及土壤初步采样分析综合表明新店片棚户区改造H3地块内的土壤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980609215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BOB官方体育APP下载(中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655081423